随想 · 02月24日 · 凌晨三点,窗外雨声正密。我忽然想起去年在... 瞎扯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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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三点,窗外雨声正密。我忽然想起去年在旧书店翻到的一本日记——扉页写着“给偶然读到这些文字的你”。那本子已泛黄发脆,夹着几片干枯的银杏叶,记录着某个陌生人在1978年到1985年间断续的日常:买到了难寻的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、女儿第一次叫爸爸、在厂里被不公对待后的愤怒、某个秋日突然感到“活着真好”的瞬间。我站在书架前读完了它,像意外闯进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做了七年的幽灵。最后一行字是:“不知道谁会看到这些。但如果你看到了,请偶尔也记点什么吧。证明我们都存在过。” 这大概就是随机最迷人的地方——那些看似无意义的偶然交汇,恰恰构成了存在的证据。我们总在寻找必然性,用“因为所以”的逻辑链条解释一切,却忽略了生命底色里那大片大片的偶然。你出生在哪个经纬度,在哪个雨夜遇见谁,在哪个疲惫的傍晚翻开哪本书,都是宇宙漫不经心掷出的骰子。这些随机事件像空气中的尘埃,在记忆的光束里飞舞,最终落在某处,成为你的一部分。 但随机不是虚无的借口。相反,承认偶然性才让选择有了重量。正因为知道每个路口都可能通向完全不同的风景,我们此刻的步履才显得郑重。就像那本日记的主人,他并不知道七年的记录会落入谁手,却依然认真地记下银杏叶的形状——这种“明知无意义却依然为之”的姿态,或许正是对随机性最优雅的回应。 雨渐渐小了。我打开一个空白文档,光标在闪。也许该记下这个潮湿的夜晚,记下那本偶然遇见的日记,记下此刻的想法。不是为了被谁看见,只是想在宇宙漫无目的的随机漫步中,轻轻地说:我曾在此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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