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常以为,人们对于“天马行空”的创意,实在有些错会了。它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从日常的罅隙中挤进来的微光,是琐屑生活里的一抹异色。
譬如昨日,我坐在咖啡馆里,看见邻座一人,面前摊着笔记本,却久久不着一字。他时而望望窗外,时而搅动咖啡,终于提笔疾书。我暗自揣测,此人必是得了什么奇思妙想。谁知他写的却是:“下午三点十七分,一只灰鸽飞过,翅膀剪碎了阳光。”——这算什么创意?不过是些无聊的记录罢了。
然而细想,创意未必是发明电灯、造出飞机那般轰轰烈烈。它更像是一种看世界的奇特角度,是给平凡事物重新命名的勇气。就像那灰鸽剪碎阳光的比喻,俗是俗了些,却比许多“震惊世界”的空谈更近于创造的本真。
我认识一位写小说的朋友,他说最好的故事往往诞生在洗碗时、等车的片刻,甚至是在马桶上。正经危坐于书桌前,反而半个字也榨不出来。可见创意这物事,颇有些“有意栽花花不发,无心插柳柳成荫”的脾性。
现在的世界却偏要将创意纳入流程,设KPI,搞头脑风暴。会议室里白板光洁如镜,一群人抓耳挠腮,硬要“创造”些什么。结果多半是拼凑些陈词滥调,贴上个新标签了事。真正的奇思,倒被这郑重其事的架势吓退了。
究根而言,人脑原是个不安分的器官。它不肯老老实实只做认知的工具,偏要在会计计算数字时想着晚上的电影,在老板训话时琢磨窗外的云像不像一头骆驼。正是这种“不务正业”,才成了创意的温床。
所以下次若再有什么古怪念头冒出来——譬如好奇蚂蚁如何看待高楼,或者想象给月亮系上铃铛会发出怎样的声响——不必急忙挥去。任它飞一会儿又何妨?保不齐这片看似无用的思想云彩,哪天就化作了浇灌现实的甘霖。
人之所以异于机器者,大抵在此。